微客社论坛规则
本帖最后由 亚洲波束 于 2026-4-2 11:13 编辑欢迎您加入微客社论坛,请在注册、发帖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论坛管理条例:
一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、法规,具有以下行为的将直接封禁ID,而且将保留IP等相关证据、递交相关执法机构:
1、不得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、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;
2、不得发布造谣、诽谤他人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;
3、不得发布暴力、色情、迷信的言论;
4、不得泄露国家秘密;
5、不得张贴宣扬种族歧视、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消息。
二、发贴前请注意以下几条规定,若有违反,本论坛有权删除帖子、情节严重的将封禁ID:
1、请注意使用文明用语,请勿张贴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、谩骂、诋毁的言论;
2、未经本论坛同意,所有版块不得张贴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、不得公布QQ群、微信群、请不要发布这类群,谢谢等诸如此类的联系方式,譬如二维码、群号等;
3、发帖时,请慎重公开个人资料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,由个人承担,本论坛不负任何责任;
4、发帖请注意主题明确,能简洁的表达帖内内容,严禁一贴多发或者重复发送同一主题思想的帖子;
5、请勿在帖子中(标题和内容)加入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;
6、严禁利用马甲(同一人注册多个不同ID)发表帖子;
7、未经本论坛同意,请勿在图片、帖子内夹带淘宝、易趣或者其他类似的商家销售链接
三、用户名注册注意事项,违规者将删除用户名(包括马甲的用户名):
1、请勿以党和国家带头大哥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、字号、艺名、用户名注册,也不要使用他们的照片作为头像;
2、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;
3、请勿注册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、相仿的名字;
4、请勿注册不文明、不健康之用户名;
5、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、引起他人误解之用户名;
6、请勿注册图形符号等无任何意义的用户名;
7、请勿同一人注册多个用户名;
8、禁止使用网络地址或者网站地址来注册ID;
四、请网友服从版主管理,如对管理有意见请发布到“站务处理”专区,或者用e-mail(vicns@vip.qq.com)向论坛管理员反映。
请大家注意:
我们都是在新中国温暖怀抱下长大,我们热爱我们的祖国、热爱我们的党、热爱我们的生活,所以一旦有涉及黄、赌、毒、反动一类的信息一定删除并做好IP记录、并将相关记录信息递交公安部门以求追查到底!!!
请不要重复发贴或者围绕一个主题重复发贴,请节约网站的资源,这样也能节省大家的时间,谢谢了。
一个论坛的好坏、兴衰需要大家的一同协助,我们愿意、也相信、也努力 会将这个论坛办好,同时也希望大家在发贴的时候能按照论坛的分类进行发贴,非常感谢~~~~~~~
微客社论坛欢迎您的每次到来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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